2018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9 浏览量:12851
滨州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滨州公积金有什么提取条件吗?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哪些情况下不可以提取。可以提取的话,滨州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是多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下面和省呗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滨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调出滨州的(不含滨州范围内的调动);
(五)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或大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非滨州户口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含1年)的。
二、滨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 请
申请人具备支取条件后,填妥“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受 理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一并送业务受理大厅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受理:
(1)、填妥的“滨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符合支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与个人公积金开户行一致的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见备注)。
3、审 批
会计核算科对已受理的支取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交由主任审批,审批后转受托银行。
4、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材料受理当日起第三个工作日的下午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备注:申请人可通过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开立银行并提供同一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滨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发证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期间的贷款本息总额。
4、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期间的贷款本息总额。
5、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规定的九种重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本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四、滨州公积金提取时间
1、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银行盖章的近一年的还款银行卡客户交易明细或个人还款存折)及还款计划表;
2.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解冻通知书及结清证明(结清贷款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3、一年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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