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5 浏览量:19887
现如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成为许多人最关心的问题。下面省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江门公积金提取条件、江门公积金提取流程、江门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江门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四)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六)直系亲属头次购买普通住房;
(七)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九)出境定居;
(十)非我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一)失业,男性年龄满40岁、女性年龄满35岁;
(十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十三)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四)纳入我市城乡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五)因事故、见义勇为或突发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说明:
1、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四)、(五)、(十三)、(十四)项情形,本人账户余额不足可提取额的,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不足部分。
2、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至(十二)项情形,且在我市没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3、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但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的,在逾期贷款全部归还前,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4、职工因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非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核心有权对其贷款真实性进行核实。
二、江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接受申请:窗口经办人接受申请人咨询、了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一般情况,并告知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标准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步骤二:
事项审批:窗口经办人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窗口经办人根据业务权限当场进行审批,并发出《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把《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审批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及缴存银行要求的相应材料送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江门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
2、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四、江门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注:购买自住住房为两年;异地贷款为六个月。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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