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公积金提取新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31 浏览量:20619
2018年7月25日,广州市公积金新政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几点要求。那么新政策下的广州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呢?快跟着省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中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
1、对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资格;
2、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
3、不得通过离职提取方式提取,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规定;
4、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做出专项治理。
那么,住房公积金还能不能提取呢?公积金要怎么提取呢?《通知》文件也有讲:
《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有资格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通知》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即可申请提取600元/月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而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职工,可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的租金不计入可提取额度。提取频率同样为每半年提取一次。
此外,《通知》规定,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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