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临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3 浏览量:6791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到了要提取的时候,却不知道怎么提取。今天省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临夏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额度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临夏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二、临夏公积金提取流程
办理窗口: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
办事程序: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符合提取条件的相关资料
3、申请人身份证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收费
三、临夏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商品房、二手房购房行为发生时间不超过一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房及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行为发生时间不超过两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并且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
2、家庭成员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或领取的低保金。
3、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出院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当前账户内的余额,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全额提取:
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6、职工调离甘肃省、户口迁出甘肃省或非甘肃省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临夏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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