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8 浏览量:6737
公积金用途非常广,特别是在我们买房的时候,可以帮我们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我们所在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也会按时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说也是一项福利。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好好利用好公积金这项服务呢?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安康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安康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以及安康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一、安康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或部分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二、安康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由提取人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出具证明;
(二) 提取人或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持单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提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核心办理批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核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管理核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的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
三、安康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归还购房贷款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年度余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同时必须在合法有效证明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提取手续,超过期限的不予办理;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只能提取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度余额,且合计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四、安康公积金提取时间
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管理中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的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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