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6 浏览量:17230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单具体的却不知道公积金如何提取?今天省呗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盐城公积金提取流程、盐城公积金提取额度以及提取时间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盐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回乡务农的;
(九)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五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职工户口迁出盐城或非盐城户口职工离开盐城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
已婚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未婚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父母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盐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或下设管理部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或下设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或下设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或下设管理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三、盐城公积金提取额度
部份提取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且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加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
4、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5、重大疾病支取的,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费用总额中个人负担部分。
全额提取
1.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2.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5.职工工作调离本市的。
6.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盐城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 :3-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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