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5 浏览量:15200
肯定有很多人至今对公积金提取各方面的事情还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问题,省呗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温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提取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及其同居住的父母、子女还可以提取其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和次数以内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发生下列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情形之一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非温州、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温州、县(市)重新就业的;
(六)户口迁出温州、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七)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二、温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提交材料
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
5、管理中心审核
6、 办理提取
三、温州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其购建房金额。
2.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内实际偿还的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总额。
3.按期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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