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5 浏览量:13962
公积金一直是很热门的民生话题,今天省呗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晋城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内容。
一、晋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五)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六)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七)非晋城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住房公积金帐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以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的;
(三)小修、中修、维修及装修自住住房的。
二、晋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2.职工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三、晋城公积金提取额度
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4.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5.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住房的需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支取手续,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4.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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