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6-22 浏览量:10580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有些人一直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单具体的却不知道公积金如何提取?今天省呗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邢台公积金提取条件、邢台公积金提取流程、邢台公积金提取额度以及提取时间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邢台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说明: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邢台公积金提取流程
步骤一:
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步骤二:
单位核实:单位对职工提供的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步骤三:
管理机构审批:职工或单位持《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提取证明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四:
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单位收到提取资金后,返还给职工。
三、邢台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房: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或《房屋所有权证》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整取到百元;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总额由各管理部根据当地房价平均水平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大修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大修住房的费用总额,整取到百元。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5、租住廉租房、公租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支付的租金总额;租住市场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0元。
6、支付物业费:每人物业费提取标准暂定为800元/年。
7、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①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
②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部分。
全额(销户)提取: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离休、退休、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
四、邢台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