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3 浏览量:16076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宜昌公积金贷款流程、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宜昌公积金贷款还款攻略。
一、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缴存时间达6个月以上。
2、申请借款人个人信用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考核标准》规定,且申请借款人与购房人为同一人。
3、申请借款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公司须与公积金核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
4、申请借款人须与开发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证明》(期房)或《房屋产权证明单》(现房),所购房屋性质为住宅。
5、申请借款人购房行为发生日期距申请公积金贷款登记日期在一年以内[购房行为发生日期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较后一次付房款发票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简称“两证)的发证日期为准]。
6、已取得两证,并符合房管部门抵押担保规定的,其房屋开发单位与公积金核心无须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合作协议》。
7、可贷房屋年限条件: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20年;
8、申请借款人须交纳不低于总房款30%以上首期款,并有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
9、有开发公司出具的愿为申请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承诺书》;已取得两证的无须出具。
10、申请借款人(含参贷人)及其配偶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1、异地调入人员的个人公积金在本地缴存不足6个月的,须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本地缴存时间+异地缴存时间≥6个月以上。
二、宜昌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金额按下述条件中的较低数取值。
(1)贷款金额计算公式:
贷款金额 ={[申请借款人月缴额 (单位+个人)/ 申请借款人月缴比例(单位+个人)]+[配偶月缴额 (单位+个人)/ 配偶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0.35*12*贷款期限
(2)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5年,可贷房屋总价的60%;
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5年,可贷房屋总价的70%;
(3)贷款金额较高不得超过40万元。
2、贷款期限按下述条件中的较低数取值,最长不得大于30年。
(1)当前年份-房屋建成年份+贷款期限≤40年;
(2)贷款期限+借款人实际年龄+1≤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
2016年度宜宾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三、宜昌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
预约时间:借款人通过网上或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预约办理贷款登记时间(网上自助登记跳过此步骤)。
步骤二:
贷款登记:
①备齐所有材料,登录中心网站“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自行注册或由开发企业代为注册,按照操作提示,自助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②所有借款人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办理贷款登记手续。
步骤三:
中心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后,向主借款人发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短信通知。
步骤四:
贷款发放:按照中心短信通知时间,所有借款人携带全部材料到中心伍家岗营业部一站式办理贷款、抵押、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手续。当日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实时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四、宜昌公积金贷款还款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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