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咸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流程、额度、还款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02 浏览量:9689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咸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咸宁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咸宁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咸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合法的居民身份证明,并按规定在市资金核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有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件,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证明;
(三)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市资金核心或委托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个人作为保证人;
(五)市资金核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借款人的配偶或同户成员 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咸宁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应先到“咸宁住房公积网站”(下载核心或本指南尾页有下载连接)下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经济收入证明表》填好后交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或直接前往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确定当事人是否完全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二、按咨询后经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的贷款办理方式准备资料备审;
三、需提供与出具的资料有:
㈠、购建房证明:1、购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备案登记)、首付款凭证;2、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转让协议;3、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认购协议、交款凭证;4、自建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5、大修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认定的危房证明、规划许可证等。
㈡、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㈢、担保人(担保物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婚姻登记证明;
㈣、出质人(质押物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或婚姻登记证明
㈤、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㈥、借款人信用信息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在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资料后,按确定的担保方式相应填写《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五、在办结上述手续后,借款人按贷款人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借款人在办理完结相应抵押、质押、保证手续后,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正本交承办贷款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收押且相应资料收集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借款人接公积金管理部门电话通知后持身份证原件和还款存折(卡)前往承办贷款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放款手续,一个月后仍未办手续的视同放弃借款。
借款人申请的借款,均采用转帐的方式划转到借款合同指定的帐户上;
三、咸宁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期限
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的限额标准:
(一)不超过拟购房总价的70%,且每宗贷款较高不超过30万元,要求夫妻双方同时缴存有公积金才能较高贷30万,夫妻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较高只能贷25万元。;
(二)可贷款额度=借款人计缴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12个月×40%×贷款年限;
(三)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应缴住房公积金的2倍。
贷款年限原则上最长为10年。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
四、咸宁公积金贷款还款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