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盘锦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流程、额度、手续攻略
作者:hmf 来源:网络 2018-07-18 浏览量:13626
很多人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以及额度还不是很了解。办理过程中需要什么材料?一般受理时长是多久?问起来都是一头雾水。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盘锦公积金提取条件、盘锦公积金提取流程、盘锦公积金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盘锦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承担。
二、盘锦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核心审核—管理核心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现金支票)—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
三、盘锦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异地调动且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符合以上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1、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参照医保规定标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保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金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未婚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的购房价款。
四、盘锦公积金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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